我在2011年8月23日在為民家電買了一臺松下空調(diào),在2012年5月份空調(diào)連接管自燃燒壞。在2013年5月10日又燒壞。然后與為民家電聯(lián)系 ,為民家電說維修可以但然消費者拿錢。我當時買空調(diào)2600元又裝管子500元 一米100元 這么貴的管子一年半壞了倆次 不是人為造成的。為什么不能給修 還讓消費者買單。最可氣的是為民家電說不關(guān)他們的事 讓我去找給我安裝空調(diào)的人。我買空調(diào)的時候為民家電負責給安裝又不是我自己找人安裝的。我上哪去找安管子的人啊。明明就是推卸責任。說愛上哪告上哪告,太囂張了,消費者的權(quán)益哪去了。買完就不負責任。希望315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 謝謝你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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