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7日,我到郵政儲蓄銀行存錢,準備存5年期,利率是5.85%,當時是在儲蓄柜臺上,并不是理財產品專用柜臺,在儲蓄柜臺辦理時,工作人員說是銀行新推出的一種分紅型儲蓄,按當時5.85的5年定期利率給利息,還有分紅,另外送你保險,但是五年內不可以提前支取,在工作人員的極力鼓說下,同意了辦理此項儲蓄業(yè)務。
第二天我愛人知道后我想退保,我們倆到人壽保險公司找到業(yè)務經理戴某,她說你放心!我們這個產品肯定比銀行利息高,我都買了,她還說,我妹妹和你們是同事,我能騙你們嗎!我因此相信了她。她沒有客觀地給我們說投資風險的事。也沒有說還有10天猶豫期的事。另外人壽也沒有回訪,也從來給我寄過紅利對賬單。這次我去找她,她說承認她當時說的,她說如不那樣說的話還能賣保險了嗎!我們培訓就是這樣告訴的。我認為她作為業(yè)務經理這樣做就是誤導,欺騙!我的20萬元錢如果直接存定期或者在猶豫期退回的話,怎能損失3萬余元。∥艺娴暮苡魫灠。滋靵沓圆缓盟缓,不知道該怎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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