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訴主題:京東 雙兒珠寶飾品旗艦店 消費欺詐 虛假發(fā)貨 | |
投訴目標:京東 | 投 訴 人:盧先生 |
投訴時間:2016-06-21 | 投訴地區(qū):廣東省 |
京東訂單號:19513223318 本人6月7日購買玉墜后,當天下午商家已經“操作發(fā)貨”,在訂單中上傳了一個虛假的快遞單號,但是一直到12號,快遞單號在快遞公司依舊查不到。 12號本人在京東后臺發(fā)起糾紛單之后,直到13號下午17點快遞才顯示接收到快遞包裹,說明商家在我投訴之后第二天才給我發(fā)貨。 商家虛假發(fā)貨,已構成消費欺詐行為。本人對京東商家的超時發(fā)貨/虛假發(fā)貨行為提出賠償,商家一直敷衍,京東客服一直推脫責任。 本人的投訴一直未得到合理解決。 本人投訴京東及京東商家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五十五條規(guī)定,對消費者欺詐,隱瞞,并包庇商家的一系列惡意行為。 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,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, 增加賠償?shù)慕痤~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;增加賠償?shù)慕痤~不足五百元的,為五百元。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